根据学校《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2025年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学院2024-2025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学生奖项
1. 个人奖项:选树一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本奖项设置优秀学生(修身立德奖、实学实干奖、强健体魄奖、启智润心奖、辛勤劳动奖、政务实习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十佳大学生,十佳大学生提名奖,十佳英才,十佳英才提名奖,十佳学生干部,十佳学生干部提名奖。
2.集体奖项:选树一批在助力同学道德培养、学业发展、体育运动、审美培养、劳动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集体。本奖项设置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十佳集体、十佳集体提名奖、十佳团队、十佳团队提名奖。
(二)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
1.个人奖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提名奖、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思政育人导师提名奖、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提名奖。
2.集体奖项: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
(三)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
2.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3.就业育人突出贡献奖(企业):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
二、评选范围
1.学生奖项:我校当前学制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成立一年及以上的集体。其中十佳大学生应为在读本科生,十佳英才应为在读研究生;十佳集体应为本科生集体,十佳团队应为研究生集体。
2.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我校在岗一年及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及专业教师等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思想政治工作集体。
3.荣誉奖项:
(1)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我校在职教职工。
(2)民族团结进步奖:我校入学一年及以上的在籍学生和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学生集体。
(3)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为我校毕业生在就业咨询、求职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并取得一定成效,所在单位近3年招录我校毕业生人数每年超过10人的人力资源工作者。
(4)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近3年招录我校毕业生人数每年超过30人,在就业实习实践、奖学金支持、就业经费支持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重点用人单位。
三、学生类奖项名额分配
1.学院各年级、学生组织的学生类奖项名额分配如下图所示:
注:2024级本科生班集体的先进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标兵获奖单位应用基础学部当年度优秀优良学风班评比结果。如相应年级/专业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数量低于名额数,不同年级/专业名额可以进行调整,调整原则由评审小组确定。
2.十佳集体、十佳团队、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的名额: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人(候选集体)。
3.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的名额: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人和1个候选集体。
4.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与先进班集体(标兵)互为独立奖项。先进班集体(标兵)奖项参评单位应为班级或者参照班级管理的课题组、研究所/中心等集体(部分研究生)。十佳集体、十佳团队可申报集体类型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等学生单位;党员之家(工作室)、志愿服务队、科技竞赛团队、创业团队等特色学生团队;研究生课题组、科研项目团队等学生科研团队。下设团队的系(所、中心)不得以系(所、中心)为单位参评十佳团队。
5.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应在当前学制获得过校级标兵及以上荣誉奖励或本次校级标兵推选(标兵级不限于思政评优,包括共青团系列评优、省级及国家级以上荣誉奖项)。十佳推荐学生获评该奖项后,若为本次推选标兵,十佳和标兵兼得,标兵不再顺次递补。
5.普通奖项与标兵奖项互相不可兼得(比如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标兵不可兼得;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其余奖项均为相互独立,可以兼得。学生奖项中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标兵和先进班集体标兵应从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中产生,如推荐的标兵候选人或候选集体最终获评该奖项,则优秀学生/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递补1个(参评标兵的个人或集体可以在参评学制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或者学生干部奖项,也可以这次获得优秀学生或学生干部奖项。如果是之前获得,这次没评上就没有奖项;如果是本次获得,这次评上标兵,原奖项递补一人,没评上标兵,维持原奖项不变)。
四、专兼职学生工作者类、荣誉奖项类名额
1.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名额共7个,其中在编辅导员名额3个,班主任名额4个。
2.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额2个。
3.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推荐名额共3个,其中在编辅导员名额1个,班主任名额2个。上一年度获得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的教职工不得申报。
4.就业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2个。
5.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十佳班主任、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学院可推荐1个候选人(候选集体)。
6.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企业):学院可推荐1—2个候选人和1—2个候选集体。
7.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特别贡献奖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学生工作部(处)提名,最终评审后确定。
注:
1.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标兵类和十佳类均为函评,标兵类需要在工作者的基础上产生,进行递补。
2.十佳班主任、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无需从工作者或者标兵中产生。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需要从就业育人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获评十佳奖项,不再递补先进个人。
3.申报范围:十佳班主任(上一年度班主任)、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十佳思政育人导师(研究生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十佳)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和就业育人先进集体可以是学工办,也可以是研究所或者课题组等。
五、奖项评选基本条件
各类奖项评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
六、评选办法
1.学院成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审小组,主管学院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各年级内部进行答辩评审,学院复审、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确定。
3.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标兵将由学院组织联评确定。各年级根据申报者年级审核联评结果确定标兵候选者推荐人选,标兵候选者推荐人选需进行3分钟先进事迹介绍(使用PPT),评委以打分方式进行评选,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集体和个人。
4.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就业育人先进个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的参评个人或集体需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进行函评确定,学院公示后报学校审核确定。
5.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集体奖项由学院组织联评确定推荐人选至学校参加评审。十佳系列学生奖项需参加学校现场评审,每人或每个集体答辩时长为3分钟(使用PPT),十佳系列学生提名奖根据学校现场评审结果确定。
6.十佳班主任、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就业育人先进集体、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就业育人突出贡献个人和就业育人卓越贡献集体(企业)需由参评集体或个人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函评确定推荐人选,推荐至学校评审确定。十佳系列专兼职学生工作者奖项及提名奖由学校函评确定。十佳辅导员为专职辅导员年度年终业绩考核前八名,不再另行评选。
七、评审时间安排
10月5日—10月8日,发布评审通知,学生需登陆学工系统(xg.lhjplatform.com)完成荣誉称号申请,申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与集体奖项的同学需下载附件进行填写并发送至邮箱(hitsyz200415@163.com,邮件命名为“奖项-姓名-学/工号”);教师申报奖项需下载相应奖项附件进行填写,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为“奖项-姓名-学/工号”)。
10月9日—10月13日,学院审核申报情况、组织评审,进行候选名单汇总;
10月14日—10月16日,学院公示,并线上审批、汇总、报送材料;
10月17日-10月22日,学校组织十佳大学生、十佳英才、十佳学生干部、十佳集体、十佳团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标兵、十佳班主任、十佳就业育人先进个人、十佳思政育人导师、十佳学业支持教师、十佳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及荣誉奖项评审;
10月23日-10月25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对人选进行公示;
10月底,学校发布表彰决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0451-86413208
材料接收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为“奖项-姓名-学/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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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5日